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第三章 权益保障第二十一条有效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持续优化前海合作区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依托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知识产权规划布局指导、专利申请预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一站式协同保护、专利导航预警、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