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第三章 权益保障第十八条有效前海管理局会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以及辖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及时、公正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