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前海合作区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落实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自由汇入、汇出的规定,并确保实现汇入、汇出无迟延。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