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第二章 投资便利第十条有效前海管理局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前海合作区建设发展需要,编制、发布并动态调整重点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和投资者积极参与前海合作区重点产业的投资、开发和建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