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程海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科学知识,引导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自觉履行程海保护义务,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程海保护法律法规和程海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保护程海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程海保护法律法规和程海保护知识的宣传,并依法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