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丽江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流域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