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程海保护,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支持程海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程海保护、治理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