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在程海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程海流域,是指永胜县行政区域内以程海水体为主的集水区域。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