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经营、用热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