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的具体认定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登记证和备案卡的样式由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