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