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九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行使下列公路路政管理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三)实施公路路政监督检查,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