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景区、景点的观光车、娱乐设备等未使用清洁能源的,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