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民用建筑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承重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影响民用建筑安全情形的,装饰装修人应当在开工前委托检测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民用建筑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能够采取技术措施解除危险而未解除,或者不能够采取技术措施解除危险的,不得进行装饰装修。

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