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第五十二条有效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线外五米范围内为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古树名木树干边缘外围设置保护设施,并设立统一的古树名木标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