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客运经营,是指使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

(二)聚合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

(三)四县,是指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州县、肇源县。

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