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管和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评价与考核。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