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 立项管理第七条有效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