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政府非税收入的立项、执收、资金、票据管理及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