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源头治理、全程控制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协同、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