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第四章 绿色与发展第三十一条有效支持依托智慧停车云平台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时向社会公布停车场分布位置、停车泊位数量、使用状况、收费标准等信息,提供停车诱导、停车泊位共享、停车服务质量评价等停车服务,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鼓励经营性停车场提供车位预约、无感支付、通行后付费等智慧便民服务。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