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除按照规定维护湿地公园设施和依法开展建设活动外,禁止在湿地公园内从事砌石、填土、挖掘、硬化土地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2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