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管理机构应当保护湿地公园内的芦苇、梅树、柿树、桑树、香樟、竹子等传统特色植物。修复湿地公园内植被,应当优先选用湿地公园传统特色植物和本市乡土植物。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