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含派出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林草、审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水源所在地的县及乡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汤河水库管理单位负责确权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