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自治州、安宁河流域县(市)司法机关应当与相邻同级司法机关协同建立健全安宁河流域保护司法工作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支持和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共同预防和惩治安宁河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