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安宁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行矿山企业节能减排、降尘降噪、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修复、矿山数字化等措施,依法推行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鼓励新建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

安宁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依托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钒钛稀土、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加快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构建以国家战略资源综合利用为主体的现代化绿色工业产业体系。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