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人才科技融合工作机构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筹运用有关人才科技数字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为人才、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