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第三章 平台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人才科创平台建设评价工作,对运行成效突出的产业平台、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适当给予补助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