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已修改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平等使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和水、电、气、通信等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适用各类支持发展的政策,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各类企业,不得制定和实施歧视性政策,不得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供应商、投标人。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