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气候预测情况,引导大风、干旱、霜冻、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多发地区的种植户、养殖户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