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外国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人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在本市出入境、停居留提供便利。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和本市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复合型产业人才培养合作,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进行定向人才培养。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