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商、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