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自治州、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洱海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经费投入和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