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态保护核心区保护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在生态保护核心区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内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