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护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按照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养护管理责任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办理期间,原养护管理责任人继续承担养护管理责任。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费用,由养护管理责任人承担。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