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车辆擅自进入公园,或者允许进入的车辆未按照规定行驶、停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