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牡丹的保护管理、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