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第二章 种植与观赏园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城市管理、林业部门应当加强牡丹观赏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建设标准,适度扩大面积与规模,建立长效机制。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