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燃气用户应当安装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达到使用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

非居民燃气用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鼓励居民燃气用户安装燃气自动切断装置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装置。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