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六枝河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六枝河的义务,有权依法劝阻、举报损坏设施、非法取水、污染水体、破坏绿地、侵占河道等危害六枝河的行为。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