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六枝河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六枝河保护实行统一管理与属地分级分段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和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六枝河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六枝河保护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