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对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统筹解决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中的重大问题。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