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县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全面推进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增强森林植被水源涵养功能,促进生态平衡;引导和鼓励居民使用无磷洗涤用品,施用有机肥料。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