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