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观护基地建设,鼓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委托,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观护。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