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市政设施管理应当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生态环境、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创新、保障安全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