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已修改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受托人的法定身份证明和复印件。自然人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的法定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委托人是境外的,委托书应当公证并认证。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