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转让第十四条已修改商品房预售工程形象进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3层以下(含3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二)4层以上(含4层)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应当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应当完成基础和4层结构工程。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