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热用户室内(含储藏室、车库等)供用热设施发生泄漏等紧急情况,对公共安全和其他热用户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供热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需要入户(含储藏室、车库等)抢修作业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配合。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