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智能车联网产业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安全保障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